立中集团: 关于提前赎回立中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9 14:28    点击次数:83

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96 号 债券代码:123212       债券简称:立中转债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立中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立中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立中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立中转 债”,将按照 100.3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立中转债”二级市场价格 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立中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募 集说明书》中 “立中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的触发条件,即:公司股票在 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前述期间内公司发生转股价格调整事项:“立中转债” 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转股价格调整日)起由 18.66 元/股调整为 18.65 元/股。其中,转股价格调整后(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对应转股价格 18.65 元/股的 130%为 24.2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前(2025 年 11 月 14 日前),原转股 价格 18.66 元/股对应的 130%为 24.26 元/股。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立中转 债”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立中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结合 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立中转债”提前 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立中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立 中转债”提前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60 号同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9.80 万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89,98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 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汇入公司指 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 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第 251Z0009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立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1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2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即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9 年 7 月 26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57 元/股调 整为 23.5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1 号)。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55 元/股调整为 23.42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号:2024-067 号)。 股调整为 23.3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号)。 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立中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为 19.0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号)。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19.09 元/股调整为 19.0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 号)。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08 元/股调整为 19.00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5 号)。 股调整为 18.6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号)。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18.66 元/股调整为 18.6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 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中转债”转股价格为 18.65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立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募 集说明书》中 “立中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的触发条件,即:公司股票在 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前述期间内公司发生转股价格调整事项:“立中转债” 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转股价格调整日)起由 18.66 元/股调整为 18.65 元/股。其中,转股价格调整后(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对应转股价格 18.65 元/股的 130%为 24.2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前(2025 年 11 月 14 日前),原转股 价格 18.66 元/股对应的 130%为 24.26 元/股。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立中转 债”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立中转债”赎回 价格为 100.39 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7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0%×143÷365≈0.39 元/ 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9=100.39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 “立中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立中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立中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年 12 月 24 日为赎回款到达“立中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立中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立中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 948 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071000      联系人:李志国        冯禹淇      电话:0312-5806816      邮箱:lizhiguo@stnm.com.cn 或 fengyuqi@stnm.com.cn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立中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立中转债”的情 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因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上市及可转债持续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 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臧永兴、臧娜、臧永建、臧亚坤、臧立 国、臧永和、陈庆会、臧永奕、刘霞在其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2024 年 5 月 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持股比例由 67.98%被动稀释至 65.8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                            占剔除                              占总股     回购股                    占总股     回购股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本比例     份的总       股数(股)        本比例     份的总                              (%)     股本比                    (%)     股本比                                      例(%)                           例(%)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1,874,971   52.46    52.68   340,742,886   52.20    52.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96,364,684   15.23    15.30    87,496,769   13.40    13.46      注:上述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其他说明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 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立中转债的核查意见; 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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